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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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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全的河北省2012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河北省2012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2年度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8292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7120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1609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711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 36166元
- 河北省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河北省2012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 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8292.2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7119.7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1609.3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711.2元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法规标题】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6-11-2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hbrb.hebnews.cn/20060314/ca693757.htm
【全文】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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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冀公交字[2003]73号通知
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通知)
冀公交字[2003]73号
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冀中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总队:
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3月11日发布,为认真贯彻执行该标准,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梁威,男汉族,住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和苑小区5号楼2单元602室,身份证号:142423198212190017电话:13303546028;13722895919
被申请人:井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第三人:刘海亮,男,井陉县微水镇椅子村椅子圈区46号,身份证号:13012118901030091
申请事项:井公交认字[2010]第201000018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请求石家庄市交通管理局依法责令井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事实与理由:
一、依法认定刘海亮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刘海亮属于无牌、无证、醉酒、没有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并且转弯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刘海亮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摩托车,是一个典型的 “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醉酒后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刘海亮遵守无证、醉酒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刘海亮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2008年8月27日发布了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届时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公安部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104号
【发布日期】2008-08-27
【生效日期】2009-01-01
【所属类别】行政规章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文字号】令第405号
【颁布时间】2004-4-3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safety.gov.cn/jiaotongyunshu/2004-06/21/content_11312.htm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
(2008)民一他字第25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此复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